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负责全校科研管理、学科建设管理及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职能部门。
1、编制学校科研工作规划及学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科研项目申报、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3、组织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报奖及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管理工作;
4、组织学科、基地、工程中心等的申报、评审、中检及验收等管理工作;
5、编制学术交流计划、组织全校性学术交流及校际交流、国际间的学术交流活动;
6、负责对学校专、兼职科研人员的业务考核和科研工作量的考核统计工作;
7、负责科研经费的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8、负责学术著作的申请、评审、出版等的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权申报组织工作及授权后的硕士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10、负责通化师范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
11、负责科研档案的管理、科研统计、审查、归档及成果发布等工作;
12、组织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决策;
13、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